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资助政策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6/1/5 9:29:26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1.资助对象: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在潍坊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城市或农村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800元;

  3.资金来源: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

  4.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教育助学券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每年7月份开始申请。学生或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低保家庭、孤残学生须提供民政或残联等部门发放的证件;

  ②县教育局汇总并会同财政、民政、残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③审核确认的名单由县级教育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④符合条件的学生,于8月下旬持户口本或学生本人身份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持券入学,抵顶等额学费。

2015年秋季教育助学券发放现场

编辑: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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