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5/12/22 8:54:4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1.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寄宿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

  2.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考虑;

  (3)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并将寄宿生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银行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满16周岁)或家长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未满16周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

编辑:潘超

咨询热线:0536-6297296 校址:山东省昌乐县永康路1358号

--相关新闻--   

              
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潍坊教育信息港 昌乐教育 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 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 中国海军招飞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0-2019 山东省昌乐一中 鲁ICP备12030452号
校址:山东省昌乐县永康路1358号 电话:0536-6297296
招生电话:0536-6297199 县督导室电话:0536-6272676
师德投诉邮箱:clyzdd@126.com 学校邮箱:clxclyz@wf.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