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办法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5/12/22 8:53:27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一.工作流程: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

  由班主任及四位学生代表共五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评议工作。

  2.年级成立认定小组

  由年级、级部领导、班主任代表、工作人员共9-11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年级认定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3.上级批准后,年级公示。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国家助学金落实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低保、孤残优先享受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三.学生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

  2.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一式两份,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贫困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包括低保、孤残、大病病例首页及花费单据)。

  3.入户调查:由班主任会同年级认定小组一名成员入户进行调查,并对房屋外观和室内进行拍照,写出入户调查意见。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碳素笔填写)。

  四:其他:

  已有助学资助卡的同学继续使用该卡,丢失资助卡的同学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新卡手续。一个学生只能开一张资助卡。新享受资助的同学需提供办卡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索引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学生页上没有身份证号码的需到当地派出所重新打印上身份证号码。要求各类材料均用原件复印。

  财务处

  2015.10

编辑: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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