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办法(二次新增)
来源:昌乐一中 时间:2015/12/22 8:52:25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一.工作流程: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
由班主任及民主评议选出四位学生代表共五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评议工作。
2.年级成立认定小组
由年级、级部领导、班主任代表、工作人员共9-11人组成,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3.对每位贫困生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并拍照(整栋房屋外观照、家用电器照)存档。
4.年级认定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5.上级批准后,年级公示。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评议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寄宿生补助落实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低保、孤残优先享受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初中学业。
三.学生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碳素笔填写);
2.村(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一份,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贫困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包括低保、孤残、大病病例首页及花费单据);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碳素笔填写)
申请的理由填写父亲情况,母亲情况,其他家庭成员情况,写清家庭经济情况,劳动能力按一般、弱、无填写,不低于50字。
财务处
2015.6
编辑: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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