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同 共建一中优良校园环境
近几年,随着昌乐一中的快速发展,县外市外学生大幅度增加,外地家长陪读人数也越来越多,带动了学校周边的发展。但校门周边小区多,商店多,也给学校周边环境造成了安全隐患,甚至影响学生休息和学习。随着招生、考试季节的到来,外地大量学生及家长会集中来校考察问题影响更加突出。
为切实加强昌乐一中周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及周边良好秩序,消除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隐患,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好县政府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7号文件要求,近期,经教育局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公安局、城管执法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配合一中进行环境治理。公安部门将学校门口至永康路及周边、学校南门、一中幼儿园门口的车辆管理纳入公安交警管理范围,上学、放学期间,由交警在学校周边维持交通秩序,清除道路中间车辆,使之有序停放;城管执法局取缔路口、幼儿园门口水果摊点和其他摊点,特别是中午、晚上放学时段进行值勤,取缔流动摊点;文广新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学校门口食品经营店和书店加强管理,使之规范经营,并加强流泉街烧烤店和个别超市广告宣传管理,避免营业时间太晚影响学生晚睡及超市广告喇叭声音太大影响教学。
同时,学校也结合实际,加大管理措施:一是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方式,要求学生遵规守纪,不购买流动摊点食品;二是通过班级微信群以及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学校划定车辆流向停车区域,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停放;三是加强了对教职工的管理,明确要求教师车辆停放在学校车库,不能乱停乱放,教职工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学校车棚内;四是加强了道路中间车辆管理,专门安排保安在道路上值勤,管理车辆;五是实施错时过大周,过大周时不同年级之间、县内学生和县外学生之间实施错时。以上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形成了安静、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编辑: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