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昌乐县委对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服务大局,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团委荣获“昌乐县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团委副书记张伟荣获昌乐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王敬华同学荣获昌乐县优秀共青团员。
过去的一年里,学校团委在团队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和各种活动的组织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7年我校被评为“全国禁毒知识竞赛全国百强学校”、“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单位、“昌乐县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昌乐县禁毒知识宣传突出贡献单位”。今年初我校又被授予 “ 2017年度昌乐县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昌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我校曹蕊同学荣获山东省最美中学生评选省提名奖,在团委组织的朗诵比赛、征文比赛、书画大赛中有多人获国家、省、市级奖励,活动多次被省、市、县媒体报道。
编辑:徐永恺